一是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年初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當前中心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和措施;結合局要求印發中心黨風廉政重點工作安排;與中心干部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定期開展廉政談話,督促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抓好廉政教育和管理。
二是認真開展“形式主義”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局統一安排部署開展“形式主義”專項整治,結合工作中發現和干部集中反映的問題,對照局任務清單進行全面排查,制定中心重點任務清單,明確責任科室、工作措施,定期通報進度,及時推動整改。
三是認真排查黨風廉政風險。每季度組織干部職工結合工作崗位和工作流程深入排查廉政風險點,逐一評定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排查表,及時報送局紀檢室。今年已開展2次廉政風險排查,共梳理風險點29個,均制定了針對性防控措施。(統計救援中心 李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