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國家礦山安監局重慶局對重慶巴山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茶林灣毒重石礦(新建礦山)開展計劃監察時,發現該礦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未制定崗位安全責任考核標準。4月15日,該礦在+925m—+1145m提升上山掘進工作面進行爆破作業時,違規停止局部通風機;爆破后工作面回風一氧化碳超限長達2個小時左右,礦井在一氧化碳濃度未降至安全濃度以下時,帶班礦領導已帶領3名工人違章進入該工作面作業。違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第6.6.3.7條和第6.6.1.1條的規定,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露天礦山部分第二十條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人員當場作出了責令礦井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的現場處置決定,并依法移送至城口縣應急管理局立案調查。
供稿人: | 發布時間:2024-04-23 17: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