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重慶局對重慶市冠德商貿有限公司開展抽查檢查時,發現礦山企業存在3條重大事故隱患。為推動全市礦山企業深刻吸取教訓,有效防范此類重大事故隱患再次發生,特將此次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曝光。
1.礦山風井地面出入口受滑坡地質災害影響,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違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第6.3.1.3條的規定,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地下礦山部分)第十五條第二項,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2.礦區地表水及大氣降水危及井下安全,礦井未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洪堤、截水溝等防范措施。違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第6.8.2.5條的規定,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地下礦山部分)第六條,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3.礦山初步設計要求配備6臺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實際配備4臺,其中2臺不能檢測二氧化氮。違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第6.1.4.9條的規定,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地下礦山部分)第二十一條,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針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人員當場作出了責令礦山停止建設施工作業的現場處置決定,并依法移送至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處理。
供稿人: | 發布時間:2024-08-29 09:21:59